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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会:广东这样解决劳动争议

  广东探索“法院+工会”诉调新机制以进一步帮助解决职工遭遇劳动争议时的困难,今年4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佛山市区两级法院分别与广东省总工会、佛山市总工会和各区总工会挂牌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由工作室委派工会特约律师对诉前、诉中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以及诉后职工释法安抚等工作。

  “法院+工会”的诉调新机制运行近8个月效果如何?记者连日来采访试点单位佛山市总工会获悉,该市以及属下各区的“工作室”参与调解案件1416宗,成功调解劳动纠纷劳动争议810宗,服务职工10268人次,涉及金额约468万元。

  终结旷日持久的劳动官司

  4月27日揭牌当天,“法院+工会”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解调了一个案件,被诉人为佛山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上诉人王某。

  王某是佛山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劳动合同期由2015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止。2015年4月13日,该汽车销售公司经理曹某宣布停发王某工资,没收其工作电脑、封锁其办公室,但没有说明原因。

  当时曹某停发王某工资的理由是王某违规用车、公车私用,在4月13日确认了王某确实违规用车、公车私用后,王某于4月13日向曹某请假两天,但4月15日后也没再上班。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向王某发《催促上班通知》,但没有得到王某任何回复。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向王某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公司没想到的是,在5月21日前,王某已于2015年4月27日向佛山市南海区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王某的仲裁诉求是公司支付2015年4月份工资3.8万元,支付2014年度的奖金56250元,支付待通知金3.8万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1.8万元)。

  仲裁裁决公司支付王某2015年4月份工资差额6909.87元,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8468元,驳回王某其他仲裁请求。

  其后,双方均因不服仲裁裁决而各自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该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分别于2016年6月15日、6月27日、8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6年8月19日作出判决,裁判结果为公司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2015年4月份工资差额6687.50元予王某;支付奖金56250元予王某;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于2016年8月25日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佛山中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发现双方在持续两年的诉讼中均显疲惫,遂联合市总工会向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建议,双方当事人最终于2017年4月27日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同意于2017年5月27日前向王某一次性支付92937.5元。

  受委派主持该案调解的工会特约律师告诉记者,此案中王某主张自己是被违法解雇的,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王某忽略了自己的违规用车、公车私用等行为,因此在一审时该诉求不能得到支持。“这个双方均有过错的劳动争议案件,从合理的角度促进达成和解共识。通过调解结案,减少双方时间成本,客观上增强了职工维权实效。”

  48小时成功诉调劳动关系纠纷

  广东当地一位工会律师坦言,此前办理相关案件时协调难度非常大。在解决突发性劳动关系纠纷方面,“法院+工会”诉调机制的作用令人耳目一新。

  今年3月14日,农民工麦姨通过他人介绍到佛山市高明区某工地工作,负责收拾工地的材料。次日工作时,麦姨不小心被几条钢筋绊倒在地,左手受伤。经医院多次治疗,麦姨共花费医疗费用2300多元,但工地相关负责人梁某只支付200元,其余的费用拒不支付。无奈之下,麦姨诉至高明区人民法院。

  在收到诉状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发现诉状中没有被告梁某的身份信息,且麦姨的情况属于工伤,是劳动争议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立案庭工作人员无法帮麦姨进行立案登记。

  考虑到案件争议数额不大,如通过仲裁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耗时较长,立案庭工作人员引导麦姨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寻求法律帮助。

  工作室在接到委派案件后,立即安排轮值工会律师为麦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原来,梁某是工地内棑栅工程的分包负责人,麦姨受伤后,双方当时同意以200元了结此事并已支付,虽然后来麦姨手痛加剧,继续治疗,但梁某认为事情已经了结而不同意支付后续的治疗费用。

  了解案情后,工作律师立即与梁某联系,但是梁某既不接听电话也不愿意调解。工会律师就直接到工地找到梁某面谈。经过细心释法说理和耐心从中调解,当天傍晚,梁某与麦姨达成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至此,在区法院和总工会的合作下,这起劳动关系纠纷从接收案到解决所用时间不到48小时。

  诉调对接模式呈现四大优势

  根据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新特点,广东工会积极探索解决劳动关系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新办法新机制。例如,广东的工会律师团制度多年来就发挥了积极显著的成效,有力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广东新探索的“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有何新特点?

  在工作室成立之初,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振飚告诉中工网·工人日报记者,工会系统也有劳动争议化解机制,但单凭工会组织要实现案结事了,效果不太理想。工作室为工会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权威、有效的工作平台。

  原农民工身份的全国人大代表、现任佛山三水市总工会副主席胡小燕表示,希望协调机制能让职工维权不需要走那么多的程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钟健平认为,广东探索建立“法院+工会”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这是化解劳动争议的试点,也是双方共同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立的突破口,工作室将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铺开。

  据佛山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介绍,案件类别以追讨经济补偿金居多。同时工会律师也提醒广大职工,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这样才能在以后维权时争取到主动。

  佛山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再勋认为,“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模式的优势体现在:工会特约律师担纲调解,熟悉劳动法律法规,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专业、富有同情心、善换位思考及沟通;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工会组织调处劳资矛盾获得法院专业支撑,调解工作可信任度较高;“全链条”式的工会法律服务,从工会工作者、工会律师介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到律师代理仲裁、诉讼,有便利条件较为全面掌握争议纠纷的关键点,有助于提高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诉调对接有利于解决一些法律规则不清、事实难以查明且双方均有过错的劳动争议案件,从合理的角度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共识。此外,对于法律关系相对简单、执行相对困难的案件,通过调解结案,更有助于减轻诉累、增强职工维权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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