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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时间:2011-12-13 18:16:51 事业单位 投诉建议

  一、招聘单位

  此次共有1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别是: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闸弄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彭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九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杭州市江干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江干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工作,热爱卫生计生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范围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度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4月13日—2018年4月14日9:00—16:00。

  2.报名地点:江干区四季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干区中医院)八楼806会议室(江中路1号,凤起东路钱潮路口),可乘坐45、66、81、105、106、401路公交车。

  3.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1)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2)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险办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清单(须盖社险办公章)。

  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报考人员签名的委托书,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原件、复印件,报名表上需报考人员本人签名。

  4.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相关政策:卫生专业技术类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采取单位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影像(放射、B超)医生、全科医生、儿科医生、康复医生(康复师)、妇保医生和儿保医生岗位属紧缺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5.其他说明:(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4月1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2)户籍审核以2018年4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须在1983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4)杭州主城区户籍包括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高新(滨江)(不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的户籍;杭州城区户籍包括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的户籍;杭州户籍包括杭州十三个县市区的户籍;(5)本次报名均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或脱产在校就读学生不得报考(应届毕业生除外);(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且该岗位不属于紧缺岗位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7)专业条件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8)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18年度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明确的为准。

  四、调整报名(补报名)

  4月14日报名结束后,4月17日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计局专栏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3倍的岗位,应聘者可在4月18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征得同意后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初审通过后将一份报名表和相关原件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庆春东路1号北603室)终审。调整报名(补报名)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经调整报名(补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影像(放射、B超)医生、全科医生、儿科医生、康复医生(康复师)、妇保医生和儿保医生等紧缺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4月19日,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计局专栏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4月20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但需符合其他岗位的报名条件。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笔试类型为专业基础知识。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到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庆春东路1号北六楼6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笔试时间暂定2018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不设合格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计局专栏公布,不再另行告知。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面试前一天12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合格者中,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中,如有以下情况可依次递补: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2.体检、考察阶段经确认放弃的。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计局专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3.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区纪委派驻区卫生计生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

  八、其他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参与招聘的相关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实行回避。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我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我局无关。

  本公告由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1-86974915

  附件1-3:

  1.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l.xls

  2.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k.doc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k.doc

  注 :招聘内容为转载,与本站无直接关系,请核实公司真实性再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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