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教学岗位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需要,保山学院将于2016年3月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专任教师19人,编制外合同制管理人员2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身体健康,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招人员博士年龄不超过40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实际工作能力,政治素质高,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好《保山学院编制外合同制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并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成电子文本与《审核表》、自荐书及一寸免冠近照一同制成邮件发送至应聘岗位接收报名材料邮箱。
(二)报名时间:2016年1月10日至2月25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中的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与考核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二级学院(部)岗位(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即辅导员、教学秘书、实验员)的由所属二级学院(部)进行资格审查;报机关部门岗位(管理人员)的由所属机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当天,所有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在职人员到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聘用方式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可先上岗,试用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满意,人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六、待遇
学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购买社会保险(五险);假期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保山学院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院政发〔2015〕119号)执行,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四类构成:
(一)基础工资:教师岗位基础工资为2200—3000元∕月;管理岗位基础工资为1400元∕月。
(二)岗位工资:教师岗位按课时计算课时津贴(课时津贴标准与学校在编在岗教师课时津贴标准一致);管理岗位为400-1100元∕月。
(三)学历工资:本科100元、硕士160元、博士220 元。
(四)工龄工资:以每年20元累计。
保山学院人事处
2016年1月10日
1.保山学院2016年上半年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岗位及人数2.保山学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
【保山学院2016年上半年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公告】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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